2018年11月18日,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、破產清算業務部部長顧冶青律師參加了在江蘇大學舉辦的“破產法理論與實務論壇”。本次論壇吸引了200多位法學領域的高校、科研機構、司法審判機構、法律界人士參加,會議目的旨在進一步推進破產理論和破產實務雙向互動發展,并對破產法律實務中存在的新問題、新情況進行研究討論、達成共識。
顧冶青律師在專題研討階段的第二單元就“破產程序中引入讓與擔保的實務問題——從債務人為讓與擔保設定人角度出發”進行了發言。我所顧冶青律師在發言中提到,讓與擔保是一種非典型的財產擔保,從實務角度出發,在我國現有法律框架下,若債務人為讓與擔保設定人,將讓與擔保權一概歸入別除權缺乏合法性,應遵循個案處理原則,避免以偏概全。精彩的發言,獨到的觀點,生動的例子,贏得了聽眾的共鳴,爭相向顧律師提問,并就該問題進行了更深入的探討。北京破產法學會副秘書長、中國人民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研究員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陸曉燕,就顧冶青律師的發言,給予了高度的評價和肯定,其也認為,讓與擔保并不符合物權法定原則,但是應該軟化處理,對于讓與擔保應當進行有條件的認可。